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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藏匿城中村行医3年,终于栽了!员村“黑诊所”真相揭露

| 【图文记者 卢舒曼】【编辑 甄曦】 | 2019-05-31 16:51:38

2019-05-30 小鹿 




前日是“5.29”计生协会会员日

员村街在都市广场举办了宣传服务活动

小e发现

本次宣传活动

把“拒不租住无证游医”放在突出位置




员村街大力打击无证游医的决心非常明确

早前,执法人员已经查处一批“黑诊所”

点击回顾 ↓


员村这些“黑诊所”,封了!



小e了解到

本周是员村街打击无证诊所行动周

小e也去了现场

一起揭开这些“诊所”真实情况


5月28日下午,天河区卫生监督所、员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员村街计生办、员村街城管执法中队、员村街安委办、程界西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无证无照医药机构整治行动。根据前期收集的线索,执法人员分成两支队伍对程界西社区的城中村进行巡查,发现了数间正在营业的无证无照诊所或药店。执法人员依法收缴一批医疗用品,对违法经营者开具执法文书,责令其停止诊疗活动。


案例1
无证照在城中村行医3年


在程界西石源大街自编13号,执法人员发现其货架上、桌面上以及纸箱内均堆放着药品、输液器、听诊器等医疗用品,数量庞大。




据经营者张某交代,他们在城中村租赁经营店铺约3年,但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执法人员称,部分违规经营的“黑诊所”经常与巡查人员“打游击”,“经常巡查时就关门,我们很难查证。”执法人员还发现,张某名字十分熟悉,有可能是二次被查。

 




小e观察发现,该店铺环境较差,墙壁污迹斑斑,还有住人、煮食等“三合一”场所特征,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店内存放的部分药品已经过期,部分注射药剂已经开封,桌面还放有处方笺等。卫生监督部门、安监部门等对经营者开具了执法文书,收缴或销毁违规经营医疗服务用具一批。待违法事实查明后,再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





案例2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提前营业


巡查中发现,大部分涉嫌非法行医和销售药品的店铺都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的店铺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无医药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涉嫌违规经营。


在程界西南社大街,一间新开张的中医诊所正在试业,提供八折优惠。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店铺在5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者自称正在办理医药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并未取得。


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未取得行业经营许可证明之前,不得开张。




合法医药机构至少取得三证


据了解,在我国开设特殊行业经营机构,除了需取得工商部门开具的营业执照,还需取得相关行业部门开具的许可证明。


那么合法经营医疗机构需要办理什么证照?至少需要三个:


  • 营业执照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师执业证或药师执业证


注意,如果还想经营食品类别产品销售,店铺还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城中村内涉嫌非法行医商铺不是经常开门,跟执法人员“打游击”。


非法行医可处十万元 以下罚款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医师吊销其职业证书;

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若被二次处罚后再犯,将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构成非法行医罪,由司法部门处理。



涉嫌非法行医店铺经营者签署相关执法文书。


据统计,本次联合整治行动共检查7间医疗医药机构,其中3间涉嫌无证无照经营,1间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前营业,2间证照齐全,1间未能进门核查,现场收缴销毁非法经营医疗医药用品一批。


员村街道办提醒,市民如有身体不适,应寻求正规医疗医药机构服务,珍爱生命,远离“黑诊所”。同时提醒,房屋出租人应把房屋出租给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若承租人从事非法行医行为,出租人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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