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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丨小区停车场20年没涨价,突然从150元升到300元,该不该涨?

| 【图文记者 卢舒曼】【编辑 甄曦】 | 2019-07-17 23:25:39




凡事好商量


街坊来参与,

凡事好商量!


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发生一些矛盾,各社区自有“妙计”,员村街是怎么做的?微社区e家通新员村开设“凡事好商量”栏目,与大家探讨社区治理经验。且看今日热议话题:黄埔大道中一小区停车场20年没涨价,该不该涨?


近日,黄埔大道中164、166、168号白马岗综合楼传来一则消息,7月1日起,物管公司把原定月保150元的停车费取消了,只保留了临保费,并推出了签约收费300元/月的方式。这被居民认为,是变相把月保从150元升至300元。



白马岗综合楼停车场门岗上张贴着一份通知。


从这份广州市瑞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物业)出具的《关于调整白马岗综合楼停车费通知》中可以看到,调价原因有:

1、 社会物价上涨,最低基本工资增加;

2、 小区车位与实际使用配置不对等,乱停放问题突出;

3、 优先保障小区内产权业主的车辆停放,拒绝外来车辆保管。


这份《通知》落款时间是6月20日,表示将于7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


物管:价格在物价局批准范围


白马岗综合楼物管处瑞博物业马经理接受小e采访时,同意上述的调价原因。他介绍,白马岗综合楼从2000年起是天河区住房和建设局(今为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单位和宿舍综合项目,因此称为建设局小区。目前共有175户业主,其中办公单位属一户。项目设有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共约60多个车位,其中地下是固定资产自筹自建项目,主要供给单位车辆停放;地上主要供小区住户和外来人员停放。



瑞博物业对员村工商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近20年来,我们的停车费都没有调过价。”马经理表示,停车场临保费为30分钟以内免费,31分钟—1小时5元,1小时01分—2小时10元,2小时01分—15小时15元,24小时30元封顶,“这在今年7月调价后依然是不变的。”马经理说,让居民意见分歧最大的是取消月保150元。
 


他也承认,如果只按临保收费,小区业主一个月的停车费用可能高达900元。考虑到居民和机关工作人员车辆会重复多次进出小区,因此瑞博物业推出了“协议一次性收取300元”的方式,不限进出次数,不保证提供车位,先到先得。马经理还强调,这不是月保,这是协议收费,“你可以接受协议,也可以选择按临保交费。”



2011年,天河区物价局对白马岗综合楼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对于调价的标准,马经理解释,目前住宅停车场收费是按照市场规律调价,但白马岗综合楼的调价标准是按照2011年天河区物价局的批复。文件指出,该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小车月保400元,大车560元。如今新调整的协议收费价300元也远低于该标准。
 


据瑞博物业提供的信息,原本小区有56名车主需停放车辆,新调价方案出台后,已有50名车主签订“协议”,同意“300元协议价”。



居民:价格尚合理,程序不合规



昨日,小e来到白马岗综合楼看到,小区不大,地上停车场已停满车辆,仍不停有外来车辆进入寻找车位。门岗保安表示,以前这个小区只有一个单位,机构调整后,起码有五六个单位进驻,因此车位越来越不够用。




居民对此有不同看法。


164号楼居民徐先生从2001年开始居住在建设局小区,也是从当年开始在小区停车。他可以证实小区停车费从来没有调过价,这次调价可以接受。“虽然有人认为从150元涨至300元,涨幅很高。但我觉得从员村山顶这个片区来看,这个小区停车费还是很便宜了。”但他认为,物管处提升价格后,服务还没跟上,没有履行拒绝外来车辆停放的承诺,“自从小区一楼开设私房菜馆后,停车位就很紧张,尤其是下午5:30至晚上9:30,小区业主回家都停不了车。”


小区业主范先生从小区交付起就开始居住,他认为一个月停车费300元不算高,但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去进行调价。“物业公司调价前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只出了个通知,还是提前10天而已。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至少要半数业主同意才能执行新价格吧。”范先生说。他建议,小区应尽快成立业委会,行驶法律赋予的职责。




居委会:建议物管与居民充分协商


7月12日下午,员村街山顶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召集白马岗综合楼(建设局小区)居民、瑞博物业、业委会筹备组、社区民警等各方代表召开协调会。会上,山顶社区党总支要求瑞博物业对调整停车费一事与居民充分协商再决定,同时指出小区业委会筹备组不能在未取得街道备案的情况下,以业委会名义发布公告。瑞博物业也表示暂时不会限制没交协议费的车主进入小区停车场。


山顶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丽华表示,小区物管处对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作出重大变动时,应该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备。这次瑞博物业没有及时报备和与居民充分协商,因此造成居民有较大不满。社区欢迎小区在依法依规情况下成了业委会,共同建设和谐小区。





律师:住宅停车场不能随意调价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重桂指出,目前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可依照市场规律定价,但这并不表明小区车位经营者就可以随意调价。根据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规定,住宅停车场收费价格要通过车位产权人协商制定。未按议价规则进行协商议价的,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价格部门应当对未依法协商议价、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今年5月,《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为业主与停车场经营者协商议价提供程序规范。《议价规则》明确了协商方式、公示期限、参与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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