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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也要戴头盔!员村街正在严查这些行为

| 【记者 卢舒曼】【编辑 甄曦】 | 2020-06-16 23:38:00


近日,根据市和区治理“五类车”工作部署,结合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员村街“五类车”综合执法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内开展“红棉剑锋”“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







● 查扣“五类车”,处罚驾驶人



今天,小e在员村新街看到,行动继续进行。员村街行动相关人员对来往车辆进行督导检查,对驾驶“五类车”人员进行开罚单、查扣车辆处理。




对于连日来的整治,虽然大部分居民表示配合,仍有部分居民不太理解。居民陈小姐在行动中被查扣了一辆电动车,并收到一张罚单,被认定为“不戴头盔”“无证驾驶”等。


陈小姐向小e发出两个疑问:

“别人说摩托车才要戴头盔,电动车也要吗?”

“电动车一直都无法上牌,广州怎样才能给电动车上牌呢?”





● 合格电动车才可上路



对此,员村街“五类车”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与“旧国标”相比,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和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等方面作了新规定。



“新国标”具体为: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旧国标”最高时速20km/h)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旧国标”40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 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旧国标”240W)

7、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旧国标”没有规定)

其他详细标准不赘述。


 

“具体可体现为,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是有脚踏的,强化骑行功能,是非机动车属性,因此不存在上牌的问题没有脚踏的被认为是超标电动车,也是‘五类车’之一。一旦发现驾乘‘五类车’,我们即开出罚单和扣车。”相关负责人说。


 


此为超标电动车,即被查扣。


“五类车”指的是超标电动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五类车”基本上无牌无证、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损害赔偿难以得到保障,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因此,广州一直打击“五类车”驾乘行为。


同时,驾驶“五类车”也可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持有驾驶证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无证驾驶的,一次记12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 骑电动车也要戴头盔



骑电动车也要戴头盔了吗?是的!


上月,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一盔一带”,就是指安全头盔和安全带。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因此,在此次行动中,“五类车”驾驶人通常会收到“驾驶超标电动车”“无证驾驶或与准驾车型不符”“不戴头盔”的“三单并罚”处理,并被查扣违规车辆。车主需凭处罚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身份证等资料于开具罚单48小时内到交警大队处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策仍在过渡期,对于合规电动车驾驶人没戴头盔行为,暂未作出处罚,但会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据了解,6月16日,员村街红棉剑锋“五类车”专项整治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联合行动中,共查扣15台超标电两轮,查处没戴头盔12宗,统一开处罚单并移交拖车。6月至今累计查处82台“五类车”。




图片由员村街“五类车”综合执法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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