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街坊:申领灵活就业补贴,要这样走流程!转发收藏~
| 【记者 皮卡】 【编辑 橙子鱼】 | 2020-11-11 14:42:05
车陂街坊注意啦,
如果想灵活就业参保申请补贴,
请先办理失业登记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再做灵活就业登记。
所以,辖内符合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可以尽快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之后再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再去广州任意一地税局灵活就业参保,
才能申请灵活就业补贴哦!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两大类别人员,一类是广州市户籍人员,另一类是广东省户籍同时常住地在广州市的人员,以上两类人员都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六)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广州市失业登记连续有效一年以上,且1年内没有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九)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十一)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十二)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十三)广州市户籍低收入家庭成员。
(十四)广州市户籍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人员。
(十五)广州市户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
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自愿申请原则。可通过: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提出认定申请。
(二)窗口办理
1. 广州市户籍人员,可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 广东省户籍且常住地在广州市的人员,可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2.《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告知书》。
3.身份证。
4.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广东省户籍且常住地在广州市人员提供)。
属于以下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如下材料:
5.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7.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附件3)。
8.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贫困家庭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附件3)。
9.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附件3)。
10.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11.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12.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13.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14.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患病亲属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相关证明。
15.低收入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16.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人员,提供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证明。
17.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三项证明之一,以及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等。
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只需上传上述材料至网上办理系统;通过窗口办理,只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如进入用人单位已参保的居民需办理就业登记,从事自由职业的可做灵活就业登记。辖内已找到工作暂未参保的,也可先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再做就业登记,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自己参保的话,按照这个流程也可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以及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三)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1.已在广州市办理商事主体登记并申领营业执照的企业;
2.已申领法人登记证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
3.省直、中央、部队驻穗单位(包括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
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5.招(聘)用劳动者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初次招用劳动者的,应先办理用人单位信息登记。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自继续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就业情况变更登记手续。
(一)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办理。
(三)登录“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就业登记(仅限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1.本人身份证件:内地(大陆)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劳动者提供有效通行证件原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灵活就业人员)》纸质版。
注:本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就业登记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未为其办理就业登记的,可持以下材料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 本人身份证件:内地(大陆)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劳动者提供有效通行证件原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广州市就业登记申请表(劳动者)》纸质版。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齐全的,在前台办理的即时办结;在网上申请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给予600元/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向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随军配偶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最长3年,可向区就业中心申请。
一般性岗位补贴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200元/人/月、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可向区就业中心申请。
温馨提示:
车陂辖内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人员注意啦,近期或将会有街道、居委、社工站的工作人员致电或上门联系,敬请留意。
车陂街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东圃大马路16号1楼
电话:22130810,22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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