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微社区e家通 > 天河区 > 天河南街 > 正文

@各位家长 天河小学转学将全部统筹安排

| 【记者 小朵】 【编辑 南山】 | 2021-01-21 22:19:10

各位家长看过来!

注意.gif


为规范天河区公办小学转学流程,近日,天河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天河区公办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小e在此敲重点,与之前文件相比,最主要的变化是:转学学位一律不兜底,改为统筹安排,对口有空余学位则能转入,对口小学无空余学位则统筹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通知》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其适用对象为具有天河区户籍(含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适龄儿童。


《通知》明确了小学转学转学三大原则

学位统筹原则,转学学位均为统筹安排,学校受理材料不代表能安排到对应学校;班额限定原则,小学各班班额不能超过45人;年级限定原则,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通知》指出,转学申请一般在学期结束前第三周的工作日内。转学流程分四步:第一步,提交申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把申请材料交给实际居住地对应学校(可在天河门户网(http://www.thnet.gov.cn/)查看当年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和各校咨询电话)。第二部,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第三步,区教育局审核。转入学校递交相关转学材料到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按照以上转学原则进行审核、统筹。第四步,学校通知录取结果。统筹结果由录取学校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学生家长。



申请材料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二)有效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单位公房证明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期从递交转学申请的学年开始往后三年以上)等;

(三)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相关电话及网址:

天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512

“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hnet.gov.cn/



信息时报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号汇美商务中心四楼

信息时报社 版权所有(C) 粤ICP备14002173号-1 爆料电话:020-34323111 QQ:800023111 官方微博:@ 信息时报

举报及投诉电话:(020)34323133 邮箱:xxsb_gz@163.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