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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真的!不戴头盔要罚款!员村这路口一上午开出48张罚单

| 【图文记者 卢舒曼】 【编辑 甄曦】 封面字体 黑体 | 2021-04-28 23:09:56



 

“在禁行区域内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头盔,罚款一次50元。”

 


今日上午,

在员村二横路与黄埔大道的路口处,

交警开始对违法行为人开罚。




现场直击:不戴头盔一次罚50元



今天早上8点,天河交警大队联合天河区各街道、派出所在35个重点路口开展摩电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上路、不戴头盔、逆行等驾驶违法行为


在黄埔大道和员村二横路口,天河交警大队、员村街应急办五类车综合执法队、员村街执法办、员村派出所等人员组成的执法小分队已上岗。


正值上班早高峰,

路上许多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出行,

但部分没有戴头盔者被执法人员拦下。

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有些违法行为人感到疑惑,“为什么要拦下我?”


 

交警说:“您在禁行区域内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戴头盔,罚款一次5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根据决定书上的地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交警向违法行为人递交罚单的同时普法。


一位女士十分懊恼,说:“我知道要戴头盔,已经在买的路上了。”但没有办法,她还是接过了交警递过来的《处罚决定书》。


一位男士则不服,说:“以前才罚20元,现在为什么罚50元了?”交警严厉批评他:“那你还屡教不改?”


劝导员劝导市民戴好头盔。


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十八条,未遵守道路通行规定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车辆。



今天早高峰,行动在黄埔大道员村二横路口共处罚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48劝导教育人员共200人




大整治从劝导期进入执法期



员村街道应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值“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时期,目前已从劝导期过渡到执法期。


“我们还安排了交通整治督导员、志愿者等力量,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设置爱心义务岗,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为、不文明行为及危险行为进行劝导,目的让大家提高安全意识,遵纪守法出行。”




今天下午,员村街执法办、应急办与天河交警大队代表还来到员村小学召开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现场会,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同时,员村街已在各大路口、宣传栏、LED显示屏张贴和播放交通安全出行知识,请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出行。




【划重点】


本次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路段和区域包括:

1.交通秩序乱点:员村街二横路中山六院西门前路段、员村南街(花城大道路口至临江大道路口);

2.严管路段:员村街黄埔大道(华南快速至科韵路西向东方向);科韵路(黄埔大道至临江大道);

3.事故多发路段:员村街临江大道;

4.重点整治路口:员村街黄埔大道二横路口、员村街二横路往天府路方向路口、员村街二横路新街口、员村街二横路临江大道口、员村街临江大道南街口、员村街临江大道科韵路口、员村西街员村南街路口。


重点整治八大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摩托车违法行为;涉酒违法行为;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及占道施工违规违法行为等。


出去威,记得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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