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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律丨老父意外去世,遗产如何分配?律师专业解答来了

| 【记者 卢舒曼】 【编辑 南山】 | 2021-08-11 23:32:15


父亲意外去世,

没有留下遗嘱。

兄长拿走了财产,

其他直系亲属没有所得,

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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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天河南街南雅苑社区居民李某来到社区居委会,希望相关部门协助重新分配亡父的财产。本期「社区法律」栏目,小e邀请律师就这个案例作出专业解读,希望给其他居民一些启发。


父亲意外去世,无遗嘱财产分割起争议


李某称父亲去世后,家中有母亲和三兄妹共四人,因为没有遗嘱,所以大家对于财产分割都有争议。父亲生前主要由兄长照顾,父亲去世后,兄长到父亲所在单位代为领提取了抚恤金、丧葬费、房产证等相关财产财物后,迟迟不愿与家人协商财产继承分配事宜。经多次交涉无效,李某故向社区调解部门申请协助沟通、调解。


社区调解部门得知此事后,多次组织李家人进行协商。李某兄长辩称,并非不愿意分配财产父亲遗产,而是自己已经支出了医疗费、丧葬费以及照顾多时,完全均分并不合理。母亲也指出,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在生前已通过公证转至其名下指定由其单独继承,这套房产不应该纳入分配范围。


多次调解 一家人心结解开

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社区邀请社区律师加入调解,从情理法多方面劝说这家人,依法依规指导其合理分配财产。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萱表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的,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和或遗赠协议进行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和或遗赠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进行。


在该案中,逝者有一套房产通过公证赠予配偶,这是有法律效力的。父亲去世涉及的抚恤金、殉葬费等收入费用,按照相关按法律规定也是留给配偶。其他财产,包括另一套房产,在剔除配偶所应有的共有财产部分后,相关的遗产应该由其配偶以及子女四个人平均分配所得。


经过社区调解部门以及律师的耐心沟通和劝解协商,李家人达成以下主要调解意见:一、尊重父亲公证书所确认的意愿,由母亲无偿取得一套房产,至于另一套房产,一家人认为两套房产都应留给母亲,但是母亲要把第二套房产的价值折算成现金平均补偿给其余三人;二、母亲愿意把抚恤金、殉葬费等收入拿出来均分;三、其余财产在结算扣除兄长付出的照顾费、医疗费、殉葬费后,再进行均分。


法律解读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继承篇也明确了被继承人去世后财产分配的顺序。但跟以往继承法不一样的是,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遗嘱形式。遗嘱人若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应该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并不再是此前的以效力最大的公证遗嘱为准。


林萱律师萱表示,在这种案例继承纠纷中,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则根据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逝者的遗产一般以均分为分配方式原则。但特殊情况除外,如家庭成员继承人照顾在逝者生前对其照顾、护理付出较多、继承人是否有故意伤害逝者等的付出多少不同情况,在法院上有可能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方的基础比例。


“在家庭纠纷的案例中,有时候不能完全按照法律来执行,最后还是要看逝者的意愿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协商的结果。希望大家未来多沟通,做到凡事有商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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