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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和街坊,这项补贴9月自动到账!

| 【记者 黄冠柽】 【编辑 甄曦】 消息来源:信息时报 | 2021-08-19 23:03:21


以往,广州市7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想要申领长寿保健金,需要先到居委会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从9月开始,广州将实现长寿保健金“智慧”主动发放,老年人“一次不用跑”,足不出户便能领取长寿保健金。



小e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财政局修订出台《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将“依申请发放”流程变更为“智慧”发放,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由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并经老年人确认后予以发放,老年人申请和提供证件材料



相关问答



问:按月发放的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如何?


答: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3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问:老年人需领取长寿保健金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老年人应配合信息确认,老年人可在年满70周岁提前3个月,到“穗好办”App确认信息,或者到户籍所在居委会,请工作人员协助确认。确认后方可在年满70周岁当月起,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同时,如因老年人新迁入户籍等原因造成数据交互延迟,也有办法弥补。之前“依申请发放”的申领渠道依然保留,老年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穗好办”App、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等通道或直接向村(居)委提请办理。


问:假如首次确认信息时已年满70周岁,可以领取之前的长寿保健金吗?


答: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老年人在首次确认信息时已年满70周岁,或老年人在申领渠道申请时已年满70周岁,可予以补发长寿保健金,补发的计算起点最长不能早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已经申领过并且在领长寿保健金的老年人,不能补发申领之前的长寿保健金。




温馨提示

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及时联系村(居)委


老年人个人信息(姓名、银行卡、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在30日内主动告知村(居)委办理修改手续。为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准确享受长寿保健金,呼吁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及时联系村(居)委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老年人户籍在市内迁移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配合户籍迁出地居委办理长寿保健金发放的迁移手续。办理迁移当月,迁出地发放长寿保健金;迁移次月起,迁入地发放。请老年人及其家属及时告知居委,确保长寿保健金按时准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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