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园街坊 9月1日起,老人家的这笔补贴将自动到账!
| 【记者 皮卡】 【编辑 南山】 | 2021-08-31 23:35:26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人家如年满70岁以上
可享受这项福利
而且从9月起足不出户就能办!
广州市自2010年起建立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发放制度,2011年,扩大发放范围至7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提升发放标准。
● 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3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 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慰问金)每人1000元。
● 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按照《办法》规定的发放标准自动调整,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
当月长寿保健金每月25日前完成发放。按次发放的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保健金(慰问金)在每年敬老月期间发放。
据悉,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财政局修订出台《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定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将“依申请发放”流程变更为“智慧”发放,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由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并经老年人确认后予以发放,无需老年人申请和提供证件材料。
一、手机扫描二维码(见下图),下载“穗好办”App
二、具体步骤如下:
(一)注册账户并登录,点击主页“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民政服务”——“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
(二)仔细阅读须知页面,查看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各区咨询热线等。
(三)可选择本人办理或者他人代办填写资料,通过刷脸身份认证后填写资料。
(四)提交成功后可以进行好差评。进入“我的办事”,点击“刷新”可查看最新进度。
(1)老年人个人信息(姓名、银行卡、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在30日内主动告知村(居)委办理修改手续。为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准确享受长寿保健金,呼吁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及时联系村(居)委办理变更手续。
(2)老年人户籍在市内迁移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应当主动配合户籍迁出地居委办理长寿保健金发放的迁移手续。办理迁移当月,迁出地发放长寿保健金;迁移次月起,迁入地发放。请老年人及其家属及时告知居委,确保长寿保健金按时准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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