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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凭条丢失不退还押金?棠下村发生租房纠纷,律师这样说……

| 【图文记者 唐硕】 【编辑 楚韵】 消息来源:棠下街道达善东社区居委会 | 2021-09-15 00:17:26





近日,天河区棠下街达善东社区居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房东以押金凭条原件丢失、备份字迹不清为由不予退还押金,经过三天调解,最终房东将近2000元押金退还给租客。





2019年12月,张先生寻租到达善大街42号一处住房,月租950元,押二付一。2019年12月16日张先生以微信转账的形式,向房东支付了押金和第一个月房租约3000元,房东邓某当场签订合同并开具收据,邓某自己保留原件,将收据第二联交由张先生保管,邓某告知张先生后续须凭合同与收据第二联退款。


2021年8月底,张先生因工作调动换房,告知房东邓某9月初搬离。退还押金时,邓某表示收据原件找不到了,租客提供的收据第二联字迹看不清,因此不予退还押金。张先生无奈寻找到棠下街道达善东社区居委会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达善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双方提供的证据后咨询了社区律师,丘律师表示:“房东原件丢失应自己承担不利后果,租客交押金时通过微信转账有转账记录,可以认作已经支付押金,房东应予以退还。”


调解员积极化解矛盾,与事件双方多次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冰释前嫌,邓某履行合同退还押金。达善东社区居委会成功调解矛盾纠纷,获得了居民的真诚致谢。



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提醒

房东租房应保管好原件,否则丢失也要承担不利后果;租客要也保管好租房相关单据、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拍照留存,以防后续和房东发生纠纷。一旦出现纠纷要及时到社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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