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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158个学位!天河区公布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具体招生计划!

| 【记者 焦何结】【编辑 虫虫】 | 2019-05-29 20:28:49

                                                                         




5月28日,天河区公布《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指引》,共有2158个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开放,其中小学1328个           初中830个           ,涵盖公办学校学位和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哪些学校有学位开放?

符合条件该如何申请学位?

填报志愿要注意些什么?

跟着小e一起来看看!



这些学校有学位开放


公办小学          


根据上图显示,公办小学共有675个学位开放。其中,沐陂小学的学位最多,为50个。其次,凌塘小学、昌乐小学、侨乐小学(北校区)、天英小学的学位数量也较多,均为40个。


公办初中          


由上图可知,公办初中共有422个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开放,天荣中学、十八中、长兴中学、骏景中学、泰安中学等五所学校的学位较多,均为47个。


民办中小学          


民办中小学的招生计划为1061个,其中,民办小学全区总计划数为653个、民办初中全区总计划数为408个。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申报积分并经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示无异议的来穗人员均可登陆“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系统”(网址: http://123.56.193.163/tianhe/,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系统”)填报志愿。未按时填报志愿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如何申请学位?


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批确定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学位。


(一)      

填报志愿


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6月1日9:00—6月4日16:00,申请人凭账号及密码登陆积分入学系统,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本人排名及民办学校收费情况,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同时,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接受区统筹、按志愿顺序录取”或选择“优先统筹公办学校志愿再按民办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注意事项: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申请人需先电话咨询民办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入学时以物价局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为依据),结合自身收入实际理性填报,避免学费过高无法承担;对部分校名相似的民办学校,申请人需自行确认学校地址等具体情况,以免填报错误。


6月4日16:00后,积分入学系统将自动关闭,并封存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天河区学位,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需家长自行联系学校。


填报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20-22127396,也可加QQ号码(2300436135)进行咨询。


(二)      

招生录取


区教育局通过积分入学系统对符合公示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录取。


录取顺序:先安排公示的第一批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再安排公示的第二批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三)      

公布结果及注册报到


6月12日,区教育局通过积分入学系统和“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小学前675名、初中前422名的录取情况。


6月13日,各申请人自行登陆积分入学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6月14日上午,小学前675名、初中前422名的学生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注册时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学生户口本及其父母的合法居住证明材料等。


6月14日未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和放弃积分入学学位,区教育局将不再重新安排学位。


6月27日,区教育局通过积分入学系统和“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小学排名在676名及以后、初中排名在423名及以后录取名单(含递补)。获得民办学校递补资格的学生,若该校有正式录取的学生放弃注册,则民办学校在7月3日以后按照递补生顺序依次递补;未被递补到的学生,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天河区不再安排学位。


6月28日,小学排名在676名及以后、初中排名在423名及以后被录取的学生,需自行登陆积分入学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被天河区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还需打印“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券”。


小学排名在676名及以后,初中排名在423名及以后的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及要求,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自动放弃学位、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不享受政府财政补助。



如何补助经费?


通过积分入学系统录取、注册报到、且在天河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与广州市户籍学生一样,不需缴纳“一费制”以外的其他费用。


通过积分入学系统录取、注册报到、且在天河区民办学校就读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区财政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于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相应学校。每学期学生交学杂费时学校直接减免相应补助标准的学杂费(学杂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批复为准),当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低于补贴标准时,剩余的学位补贴经费不对家长进行发放。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

38622522


积分入学系统技术员联系电话:

22127396


要了解录取规则、录取顺序、填报志愿建议等详细信息,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指引》原文及学位附件。



内容来源于天河区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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